托运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但是,消费者选择托运服务时,如果与物流公司约定不清,容易产生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梅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托运货物应慎重。
最近,丰顺县消费者杨某向丰顺县消委会反映,其委托丰顺某速递公司递送一部电子词典(文曲星)至湛江市师范学院,至今下落不明。经调查了解,该速递公司承认递送了杨某的电子词典且没有递送到湛江市师范学院。经多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该速递公司一次性赔偿电子词典款550元和邮票10元共560元给杨某,杨某对此表示满意。
无独有偶,消费者李先生怎么也想不到,近万元的服装在递送过程中丢失。梅州某物流配送公司以李先生没有另行支付保值金为其递送的物品“投保”为由,按照公司有关条款规定,只同意承担运费的3至6倍给予赔偿,而不承担他的实际损失。
为此,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物流服务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选择物流公司时,应选择证照齐全、讲信誉的公司;二是物流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等应在委托时写明,价值较昂贵的物品一定不要忘记填写保值,明确责任,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是一定要在托运单上写明收货人电话等联系方式,以方便送货员碰到意外情况时与收货人及时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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